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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红83055关于做好2023年度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状元红83055     作者:李红敏    发布时间:2023/12/01 20:25:29    人气: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引进人才及2019年未进行考核的引进人才(附名单).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体现以师德为先、业绩为要的基本要求,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首要内容,并根据个人签订的引进协议内容进行。

三、考核时间

1.2023年12月10日前,被考核人填写《状元红83055首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首聘期考核表”),提交二级单位考核。

2.2023年12月17日前,各二级单位结合被考核人填写的首聘期考核表,严格按照被考核人《引进博士兑现相关待遇附加条款》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3.2023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首聘期考核汇报会。

4.2023年12月底,人事处组织科研处、教务处、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四、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冯瑞银副校长

成员: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负责人及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其中1人)。

2.个人填报首聘期考核表。

3.二级单位考核。二级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引进博士兑现相关待遇附加条款》,结合首聘期内业绩成果进行考核,并就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提出考核意见。

4.工作汇报。

(1)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听取引进博士工作汇报。

(2)汇报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汇报形式:PPT;汇报内容:本人协议完成情况,入职以来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聘期教学、科研工作预期目标及达成计划。

5.学校复核。由教务处、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科研处、人事处代表学校就相关教学、科研业绩进行复核。

6.考核结果使用。

(1)达成首聘期协议要求业绩成果的,首聘期考核定为合格,按协议约定兑现剩余安家费。

(2)未达成首聘期协议要求业绩成果的,首聘期考核定为不合格,按协议约定退回或暂缓发放相应安家费。

联系人:杜佳 联系电话:8049931

人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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