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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状元红83055     作者:常晓雅    发布时间:2024/08/28 19:10:07    人气: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状元红830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字〔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含2024级新生)。

二、认定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日至9月18日为学院认定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4日为学校审核、汇总时间。

三、认定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我校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2.严把制度,规范程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状元红830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字〔2019〕37号)要求认真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科学规范地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以简单投票的方式产生人选或其它违规操作行为。

3.加强诚信、励志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励志、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强化资助工作正确的育人导向功能。教育学生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及困难程度,对提交申请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各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好本班的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科学合理认定,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后,公式无异议报学院审核。各学院要加强对各班级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修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给予认真调查处理。

5.深入调查,做好新生认定工作。2024级新生入学时间较短,各学院要克服困难,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取科学有效的评议措施和方法,做好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6. 关注重点人群,确保认定结果合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于河北省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要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特殊群体,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及外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要予以重点考虑;对其他群体,如因近期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予以重点关注。最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班级人数的25%(含河北省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内)。

四、认定结果使用

学校审核通过后,建立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校及各学院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时都应以数据库内被认定的学生为准。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在认定结果公示期满且师生无异议后,于2024年9月18日前向学生处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指定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材料名称+学院名称);


附件:1.状元红830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状元红830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

3.状元红83055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汇总表;

4.状元红83055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推荐名单;

5.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状元红83055学生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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