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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09:45:29    人气: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实习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2022-2023学年、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的各类实习。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详细见附件2模板表及数据填写要求。

二、填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填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

(1) 请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前上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季度的实习情况(附件2)、2022-2023学年的实习培养方案(附件3);

(2) 2023年4月1日起,逐月更新数据(附件2)。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

(3) 若有漏报,请及时在下月份补报。

四、其他事项

各院系数据上报账号密码已通过短信发送至手机,填报详细信息见附件2、附件3,系统操作指南可参考附件4。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地址: https://sx.chsi.com.cn/

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35-8051300,电子邮箱:sjjx[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地区编码表

2.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及填表说明

3. 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4.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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